婺源县人民法院以生动司法实践守护绿水青山

2025年02月21日 11:14 编辑:夏宇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郁郁层峦夹岸青,青山绿水去无声。烟波一棹知何许?鶗鴂两山相对鸣。”宋代理学集大成者朱熹笔下的婺源,如同一幅景美人和的自然生态画卷,也是今天“中国最美乡村”的真实写照。

优美的生态环境离不开司法的有力护航,近年来,婺源县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构建起以“专业审理+生态修复+基地保护+综合治理”为主线的绿色司法保护体系,以生动司法实践守护绿水青山,擦亮“最美乡村”底色。

“审判+专业化”  守护好“一方净土”

保护的故事如何续写?发展的蓝图如何绘就?司法之力又能如何持续保障“最美乡村”的“颜值”一直在线?

“人民法院要始终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推动绿色发展,切实强化环资审判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婺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哲说。立足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生态禀赋,婺源县人民法院在保护“最美乡村”颜值的路上久久为功,深入打造“婺美山青”环资工作品牌,不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在该院江湾法庭实行环境资源案件“四合一”集中办理工作机制,该院还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组建环境资源审执团队,集中高效高质办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

“现在开庭!”2024年8月12日,婺源县法检“两长”同堂办理全县首例涉耕地保护类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原来,经摸排调查,婺源县人民法院发现在县域某乡镇辖区范围内有80余亩高标准农田存在闲置、荒芜情形。属地镇政府虽按照检察建议履职整改,但并未完全整改到位,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处于持续受侵害状态。婺源县人民检察院遂以属地镇政府为被告,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今后将引以为戒,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对高标准农田的监管,杜绝农田撂荒问题,严守耕地红线,切实维护国家耕地安全和粮食安全。”庭审中,属地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表示。同时他向法庭展示已将闲置、荒芜的高标准农田全部整改到位的证据。

2024年,婺源县人民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案件37件,其中刑事案件33件(含刑附民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件)、民事案件1件、行政案件1件、执行案件2件。

“审判+修复” 养护好“一片青山”

婺源县辖区森林覆盖率 83.67%,是名副其实的“天然氧吧”。正因如此,该县成了濒临绝迹的蓝冠噪鹛在全球仅剩的栖息地,这离不开法治力量护航。

时间回到 2015 年,时任当地某村委会主任的胡某以5万余元承包经营辖区内某村小组集体所有的“石碧屯”山场,并办理了该山场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胡某先后雇请工人砍伐山场杉木并取材成杉原木出售,经鉴定,胡某超过采伐许可证砍伐杉树立木蓄积73.5233立方米。

“一纸裁判并不是案件办理的终结,及时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才是最终目标。”婺源县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表示。这名法官与合议庭商议决定,充分依托与当地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林业局联合出台《破坏森林资源“补植复绿”工作实施办法》,依法判处刑罚的同时,为胡某量身定制了生态修复补植复绿方案。“补植复绿的过程,是用行动自我反思的历程,也是教育引导村民保护家乡山水的实践。”胡某道。

婺源县人民法院自2016年与当地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在该县国营生态林场江湾镇的荒山上建立了“补植复绿”试点基地以来,利用补植复绿金,选址52亩山地栽植珍贵乡土彩色树种,目前此地已成一片林地。

“审判+基地” 保护好“一江清水”

婺源县为饶河之源,常年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境内坑涧密布、溪流纵横,汇水面积大于100平方千米的河流有10条,是一天要洗两次澡的蓝冠噪鹛的绝佳“沐浴场”。

为守护好这“一江清水”,凝聚饶河“首尾”两地生态司法保护合力,2024年1月31日,在第28个“世界湿地日”到来之际,婺源县人民法院联合鄱阳县人民法院在江西婺源饶河源国家湿地公园共同设立“饶河源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实践基地”。同时,婺源和鄱阳两地法院签署《饶河源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框架意见》,探索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共同推进饶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保护。

“蓝冠噪鹛是生态的‘试金石’,它们对繁殖地的选择非常严格。”江西婺源饶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凤莺认为,蓝冠噪鹛选择婺源是对当地生态的认可。

为了加强对蓝冠噪鹛等野生鸟类的保护,服务保障县域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婺源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等部门整合力量,在婺源森林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鸳鸯湖、秋口镇石门村等地成立全省首个野生鸟类司法保护基地。

“审判+综合治理”  呵护好“一抹乡愁”

婺源县的好生态不仅引来珍稀鸟类,也让国内外游客流连忘返,更成为千千万万游子永远挥之不去的“一抹乡愁”。

婺源人守护着当地每一条历史街巷和古亭古桥,因地制宜、因形就势,坚决不搞大拆大建,做到修旧如旧,留住传统村落风貌,让婺源县有景更有魂。

但随着时间推移,豸峰村民居(潘松印宅)、菊径何氏宗祠、黄村百柱宗祠村落古建筑结构与风貌不再完整、安全性不再得到保障,严重影响历史古建筑的存续与文化传承。

婺源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注意到,既然是预防性保护,就不能被动等案子上门,不妨向前一步,主动联合县人民检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文物保护监督队,定期开展文物安全专项巡查,强化监管协作,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制和长效监管机制。同时,该院通过悬挂古村落古建筑提示牌、依托新媒体平台宣传文物保护知识,引导人民群众重视文化遗产遗迹保护。

“我国环境保护法将文化遗产纳入环境保护的范围,环资审判工作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更要保护承载美丽乡愁的人文环境。”婺源县人民法院分管环资审判工作的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潘永新介绍。2024年3月,婺源县人民法院打造“婺美山青”工作品牌,构建全面覆盖、各有侧重的“一山一水一地”司法保护网,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与自然景观、人文环境一体保护。

据介绍,在强化府院联动的同时,婺源县人民法院积极融入综合治理大格局,与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定期会商、案情通报、共享信息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生态审计监督等方面的沟通,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最美乡村的最美风景。

  来源: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