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绘就法治江西美好画卷

我省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法治建设步履铿锵

2022年07月15日 13:31 编辑:丁嘉妮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光阴十载,铸就辉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建设步履铿锵。

  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美丽中国贡献“江西智慧”;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走出了科学立法的“江西特色”;从“独唱”到“合唱”,谱写出全民普法的“江西篇章”……一次次勇于创新的实践探索,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法治实践,为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积累了鲜活的实践经验,共同绘就法治江西美好画卷。

  今起,本报推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非凡十年”专栏,集中展示十年来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的卓越成就。

  ◎文/图 记者方维芳

  法律服务

  美丽中国的“江西智慧”

  踏遍青山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行走在赣鄱大地,如置身一幅迷人田园山水画卷中,这幅画卷的背后离不开法治力量的守护。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是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地质公园、国家5A级景区。巨蟒峰地质遗迹点位于其核心景区,是被世界纪录认证机构认证的“世界最高的天然蟒峰”,也是景区内珍贵的标志性景观。

  2017年4月,张某明、毛某明、张某等携带电钻、岩钉、铁锤、绳索等工具,采用破坏性攀爬方式攀爬巨蟒峰,在巨蟒峰花岗岩柱体上钻孔打入26个岩钉,巨蟒峰受到严重损毁。张某明等人随后被刑事立案,该案也成为全国首例故意损毁自然遗迹入刑的刑事案件,是全国首例检察机关针对损毁自然遗迹提起的生态破坏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不负绿水青山,方得金山银山。2019年年底,江西118家法院均成立了环资庭(合议庭),实现了机构全覆盖。针对江西水资源丰富的生态特色,江西高院探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机制,出台《关于推进地域管辖和流域(区域)管辖相结合构建环境资源审判“江西模式”的指导意见》。地域管辖与流域(区域)管辖相结合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在全国独具特色。

  保护生态,立法先行。江西省作为冬候鸟和夏候鸟重要栖息地和迁徙停歇地,受到国际、国内社会的广泛关注。今年起正式实行的《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是全国首部专门保护候鸟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为“一类鸟”立一部法,这在地方立法史上尚属首次。

  勇于先行先试,大胆实践探索。在全国率先启动河长制;率先全面推行林长制;废弃矿山修复“寻乌经验”成为全国典范……越来越多的“江西智慧”在美丽中国建设中开花结果。

  科学立法的“江西特色”

  把百姓放心上,把民意融进立法工作中。2015年11月20日,备受关注的《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这部法规出台,不仅意味着今后学校学生有了法律的“保护伞”,也是我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一次有益探索。

  在《条例》的立法中,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内主流媒体开办“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就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进行全过程、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将立法知情权毫无保留地还给公众,让公众可以随时感知人大立法脉动,随时参与立法工作进程,将以往由人大先制定法规教老百姓执行变为先问老百姓该怎样立法、以后共同执行,从而将法治的种子根植于民心。

  随着《条例》的实施,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障学生安全的观念已成为一种全社会的共同意识。

  武功山以“武功天下奇”闻名遐迩,引无数游客竞“折腰”,但“一山三治”的现状成为了阻碍武功山发展的一大“拦路虎”。

  为解决这一难点,2020年,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协调萍乡、宜春、吉安三市共同开展武功山区域发展协同立法工作。据了解,这既是江西省首次开展协同立法,也是全国首例“山岳型”协同立法选题。

  历时近两年不懈努力,《江西武功山风景名胜区——萍乡武功山景区条例》《江西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宜春明月山景区条例》《江西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吉安武功山景区条例》三部法规于2021年9月被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立百姓需要的法,立造福社会的法。十年来,江西在立法形式、立法项目和内容上不断创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司法改革的“江西样本”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一直以来,“执行难”是全国法院系统面临的老大难问题。为破解这一难题,省高院尝试通过各种途径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015年12月4日,“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正式上线,在全国首创人民法院、新闻媒体、银行金融机构联合打击“老赖”新模式。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银监会通过会议和文件形式,向全国推广了这一经验。

  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如何将司法服务适用于社会治理的各个层级,同时又能有效将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寻乌经验”给出了解决方案。

  2017年,寻乌县人民法院坚持实事求是,重调查、重证据,深入基层、依靠群众,依托基层自治组织和人民调解网络,构建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形成了“联村共治、法润乡风”的“寻乌经验”。

  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大力推广江西寻乌法院参与乡村治理等经验。同年11月,“寻乌经验”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

  2017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铺开以来,我省检察机关持续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国有财产保护等方面,依法全面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涌现了一批具有江西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

  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应用“一案一码”执法办案管理监督平台上线,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一大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司法体制改革经验生根发芽,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提升。

  全民普法的“江西篇章”

  “一五”普法期间的“临川经验”曾叫响全国。十年来,我省推陈出新,探索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百万网民学法律”等众多在全国叫得响的品牌,谱写了全民普法的“江西篇章”。

  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是新时代全民普法的重要制度创新。2016年6月6日,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明确省直机关、设区市的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渗透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如今,普法工作已经由主管部门的“独唱”变成各部门的“合唱”,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受到司法部的充分肯定。

  围绕提升农民法治素养,培养身边法律“土专家”,引导村民“心中有法、遇事找法”,2018年5月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行一户一名“法律明白人”。

  收集社情民意、宣传法律政策、调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如今,600余万名“法律明白人”活跃在基层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一线,成为乡村治理的一道风景。此项工作还先后写入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并在第九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2011年,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我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打造了全国首个“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平台,开启了江西普法的“互联网+”时代。11年来,累计组织活动150余场,参赛人次累计超过5000万,成为具有江西特色、影响日益广泛的互联网+普法品牌。

  春风化雨,法润人心。一系列的创新,让法治信仰浸润人心,全民守法的氛围日益浓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法治社会新风扑面。

  社会治理的“江西实践”

  连续16年荣获全国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优秀省,捧回3座全国平安建设的最高奖杯——“长安杯”……翻开这张平安建设“成绩单”,看到的是全省创新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

  打开电脑,登录江西省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研判分析相关数据,这已成为我省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每天必做的功课。作为全省综治信息平台的2.0版,2021年3月,江西省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正式上线,标志着我省社会治理向“智治”迈出坚实一步。

  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湖区治理关系到全省平安创建大局,鄱阳湖联谊联防机制推行19年来,湖区面貌焕然一新。如今洗脚上岸的渔民成了守护候鸟安康的护鸟员,荒凉的蛇山岛成了“天空地”一体化湖区监测巡护体系的指挥中心。

  一江两岸的南昌,“城市大脑”实现了车辆不限号、交通不拥堵,“幸福圆桌会”“民情连心桥”等一批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品牌层出不穷。

  赣江源头的赣州,连续五届捧回平安建设最高荣誉“长安杯”,交通事故三调联动机制、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机制、心防体系建设机制创新等一系列社会治理领域探索,可圈可点。

  火车拉来的城市鹰潭,以系统思维打造的智治系统,创建了全国首个“铁路安全智慧护路系统”。

  11个设区市的不断探索,让市域社会治理的种子在赣鄱大地落地生花。

  来源:新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