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 “检察+法律明白人”组合优势,协助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该院在各乡镇设立检察工作站,实行“双站长”制,分别由检察官担任流动站长,各乡镇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担任驻点站长,邀请“法律明白人”,协助检察机关开展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司法救助和检察工作宣传等工作。2024年以来,共开展宣传工作2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14个,提供司法救助服务5次。
同时,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作用,设立“退休检察官信访代言人工作室”,密切退休检察官与“法律明白人”沟通联系,用心用情做好人民群众工作,让“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