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玉山县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浦江经验”,聚焦检察办案,司法为民,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今年1月,该院荣获新时代“枫桥经验”江西实践先进典型。
聚焦检察办案,以能动履职促进多元共治。紧盯案前、案中、案后重点环节,注重全流程化解矛盾纠纷、减少风险隐患。在县社会治理中心设立 “润和·老刑检”刑事和解工作室,加强与县公安、法院、信访等单位联动。通过 “县、乡、村”三级联动调解,做好矛盾调处、检调对接工作,成功调处进入检察环节的轻微刑事案件60件。
在吴某某破坏生产经营刑事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因水渠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产生矛盾纠纷,持续长达十余年,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该院依托“润和·老刑检”刑事和解工作室,邀请村干部、律师开展联合调解,释法说理。通过不厌其烦、反复劝导,终于化解双方因水渠使用权的矛盾。
检察官实地办案,并了解有关案情
聚焦检察为民,以 “双联双驻双促”助推诉源治理。深入延伸检察触角,依托“双联双驻双促”工作,下沉到全县224个村、社区,将矛盾化解工作做到田间地头。联络员每周五走访挂点乡镇,摸排国家司法救助线索、化解矛盾纠纷、回访案件当事人。2023年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76万元,这一工作获评最高检典型事例。
如:该院在办理李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中,针对未成年人李某某的生活困境,该院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提请省、市检察院联合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同时,加强社会救助与司法救助衔接,在与县有关单位沟通协调下,帮助未成年人李某某争取到每月1000元补助,并减免学杂费,帮助困境未成年人李某某健康成长。
聚焦检察监督,以 “数字赋能”提升治理成效。与县政务服务中心签订 “12345政务热线+检察监督”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共收集线索206个,立案29件。如针对群众反映河道及农田中存在大量福寿螺虫卵,影响农业生产的线索。办案检察官及时走访摸排、立案调查,发出检察建议17份。促进全县开展福寿螺防治工作,捕获福寿螺3万多斤,防治农田近1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