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受伤引矛盾 人民调解化纠纷

2024年04月23日 10:26 编辑:艾钰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近日,玉山县司法局四股桥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避免了矛盾冲突的激化,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2023年7月,冯某雇佣姚某于承包工地上进行除草作业,7月10日,姚某在作业过程中右脚大拇指被割草机割伤,后入住玉山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事后,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冯某要求姚某进行伤残鉴定,但姚某不同意并要求冯某给付半年误工费共计6万元,双方为此产生纠纷。

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后,得知纠纷的关键点是姚某的伤残等级没有鉴定报告无法确定损失金额,导致双方无法在赔偿费用上达成一致,于是劝解双方当事人冷静处理,并仔细询问双方诉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从法理和情理出发,有针对性地寻找突破点,安抚伤者情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工作人员推心置腹的调解,双方当事人都意识到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终,涉事双方愿意各退一步,达成协议:冯某赔付姚某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25241元,并当场以微信支付的方式履行赔付义务。至此,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得到妥善解决。

矛盾纠纷无小事,随着矛盾纠纷多样化,人民调解作用日益凸显,四股桥司法所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参与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来源:上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