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联动化解两案,十年债务一朝结清

2023年10月09日 11:10 编辑:丁嘉妮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随着“联村法官+”机制的深入推进,鄱阳法院饶河法庭密切联系辖区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进一步提升了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工作效能。近日,鄱阳法院饶河法庭依托“联村法官+”机制,联合三庙前乡濠湖村委会调解员成功调解了两起案件,解开了当事人的十年债务纠纷。

  十五年后案连案

  2008年,鄱阳的孙某、郑某合伙承包了某造桥建房工程。工程完工后,2012年2月双方进行结算,郑某向孙某出具欠款6万元的欠条,同时欠条注明欠抚州泥工饶某工资4.3万元由郑某负责偿还。但饶某在工作期间一直联系孙某,故孙某向饶某出具了工资欠条,之后饶某未拿到工资就将孙某起诉至法院,经过诉讼孙某向饶某支付了拖欠的工资。

  因孙某、郑某之前在相关工程款项和饶某工资已经做了相应结算,孙某在支付完饶某的工资后,便将郑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郑某偿还欠款6万元及代支付给饶某的工资。在该案中郑某收到传票后未予答辩及出庭应诉,经过审理法院判决郑某返还孙某相应欠款。

  判决后,郑某又以曾代替孙某归还了其个人借款12.8万元为由,将孙某又诉至法院孙某辩称郑某归还的款项是两人投资合伙所借,还款所用之钱也是两人的钱,关键是郑某还款是在他出具欠条之前,该笔账在郑某出具欠条之前已经结算。

  一次联动调解两案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罗小明详细查阅了卷宗资料,同时向第三人了解郑某还款情况后,确认郑某还款是事实。但该笔账是否已经在两人之间结算,从欠条的内容上看无法判断。罗法官考虑到双方打了几场官司,投入了大量时间、精力,花费了大量的金钱,为减少双方成本的投入,遂邀请三庙前乡濠湖村委会调解员对该案进行联动调解。在郑某提交的证据面前,孙某道出了事情的真相。调解现场,罗法官随即摆事实,讲法理,村调解员一同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从情理角度和现实情况分析利弊、协商解决矛盾纠纷。最终促使双方前后两个案件纠纷一并达成和解协议,纠纷款当场履行,将多年的债务纠纷一次性彻底解决,不衍生其他案件,真正做到纠纷案件圆满化解。

  该起债务纠纷的圆满化解,是鄱阳法院饶河法庭依托“联村法官+”机制,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的又一具体实践。下一步,饶河法庭深入落实“联村法官+”机制,强化多元化解与诉调对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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