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挖机的连续作业,150余亩的鱼塘已基本填平,村民已种植一晚水稻。”在鄱阳县某乡镇的一处田垄上,镇自然资源所所长向回访的检察官介绍了耕地恢复情况。谁能想到,几个月前这里还是一片鱼塘,转眼间已变成郁郁葱葱的良田。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部署,积极主动与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接,联合摸排改变耕地性质用途、破坏耕地种植条件等线索,发现辖区内一处大片农田被私自改建成鱼塘进行养殖。农田周边被围上了堤坝,本该种满水稻的农田被深水淹没,形成了一处面积达百余亩的坑塘。
原来,该处基本农田地势较低,濒临河道,导致常年积水较深,附近有村民为增加创收,便承包该处百亩农田挖塘养鱼,但因开挖深度不足,导致村民所养殖的鱼类生存空间小,存活率低,继续开挖会对农田造成更大破坏,恢复耕种则需投入大量成本,村民一时之间也束手无策,导致该处百亩良田荒废。
为核实耕地破坏情况,公益诉讼办案人员通过实地走访、无人机航拍、询问村民、咨询职能部门、调取卫星图斑信息,确定该处为基本农田,面积约150亩,村民在基本农田上面挖塘养鱼的行为,严重破坏了耕地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督促属地乡镇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基本农田监管职责,对被开挖的基本农田及时予以恢复原状,并有序推进复垦工作。
为有力破解整改难题,提高监督的实效性,鄱阳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行政机关代表等相关人员参会,就耕地恢复整改方案、耕地“非粮化”遏制措施、耕地监管完善机制等事项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会后,责任单位积极行动,多次与养殖户沟通对接,制定补偿方案,促使养殖户退出养殖,通过组织人员挖机作业、清塘放水、平整土地、播撒稻种,耕地恢复原状,百亩鱼塘变良田。
永久基本农田作为重要的耕地资源,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命脉,检察机关将立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以此案为契机,强化耕地保护的普法宣传工作,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