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法院一集体一个人均立二等功

2020年03月19日 15:56 编辑:张源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3月13日,在全省法院院长视频会上,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勒世标宣读了《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决定》。铅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省高院授予 “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集体二等功”,铅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吴汉炜同志被省高院授予省级“个人二等功”荣誉称号。

  “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人民法院对广大群众作出的庄重承诺,也是全体执行干警遵从的使命。自2016年3月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以来,铅山法院全力以赴、担当实干,如期完成了“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任务。三年来,铅山法院共执结案件3288件,执行到位7.32亿元,执行工作整体水平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铅山法院不断深化“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大格局,联合房管、国土、不动产、税务等部门召开联席例会,在执行涉房屋土地权属方面建立起了一套科学高效的流程机制。

  联合供电、供水部门对拟腾退的房产中止供电、供水,提高清场腾退的效率;每半年召开一次金融机构座谈会,通过沟通交流,列出执行流程中金融机构的职责清单,加快金融案件的办案节奏,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和出入境管理局达成合作机制,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限制出入境名单中,全面挤压失信被执行人发展空间;将诚信情况纳入对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考核内容。综合运用拘留、拘传、限制高消费、失信、执行悬赏、限制出入境、失信彩铃等多种执行措施,全方位、多角度对拒不履行的的被执行人进行打击,密集开展“饶城飓风”、“凌晨执行”等专项行动,2019年对全县18个乡镇的被执行人开展集中行动25轮,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来源:上饶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