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对背”解开心结 助离婚夫妻和解

2026年05月15日 14:35 编辑:夏宇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孩子还是你们的孩子,你们离婚了,无论是变更抚养权、主张抚养费还是行使探望权,都是为了小孩的健康成长。希望你们能给小孩留足体面。”在法官一番入情入理的耐心劝导下,一起牵涉变更抚养关系、探望权、抚养费等多重纠纷的案件,近日在铅山县人民法院成功达成和解。原告陈某与被告刘某当庭签下调解协议,双方多起诉讼与执行案件得以一并化解。

据了解,陈某(男方)与刘某(女方)于2023年5月8日经铅山县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原判由被告刘某抚养。然而,自判决生效后,其女一直随原告陈某共同生活。2025年7月,被告刘某在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将女儿带至湖南,其间多次阻挠陈某行使探望权,拒绝配合陈某与女儿的正常相处。

自2023年起,双方先后因离婚纠纷、抚养费纠纷、探望权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事宜多次起诉,矛盾日益加深,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承办法官意识到审判工作背后承载的社会责任。“如果这个案件草率判决,必将产生新的诉讼和执行案件。”承办法官反复研究案情,厘清纠纷脉络,决定从实质性化解矛盾入手,做好释法明理工作。

2026年5月6日,在充分掌握案情的基础上,合议庭将调解的突破口定位于帮助当事人解开彼此的心结。通过背对背分别劝解和面对面真诚沟通,促使双方从互不相让,逐渐转向互相理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与刘某共同确认,女儿随原告陈某生活,被告刘某享有探望权,原告陈某自愿放弃对刘某抚养费的主张。

  来源: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