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决战,坚决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着力规范全县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重点纠治以下问题: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出具收费票据;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利用影响力强制收费、“搭车”收费、“转嫁”收费、与行政许可挂钩收费等。
(二)乱罚款问题。重点纠治以下问题:不具备罚没资格的主体及人员进行罚款;滥用行政裁量权,“一刀切”执法、同案不同罚;不执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包容审慎执法制度等。
(三)乱检查问题。重点纠治以下问题:不具备检查资格的主体及人员进行检查;未按照县政府办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23项举措》的要求,落实有计划的检查事项事前报备、计划外日常检查和特殊情况检查事后报备制度和因行政检查对企业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备案等制度;行政检查事项多、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超频次检查,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不按照检查标准和程序随意检查,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等。
(四)乱查封问题。重点纠治以下问题:违反法定权限查封,违反法定程序,明显超出办案需要合理范围、额度、时限查封等;违反法律规定扣押物品,扣押物品保管不规范、处置不合法。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重点纠治以下问题:违反地域管辖原则,在没有明确管辖权的情况下异地执法、随意管辖,“远洋捕捞”式执法等。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重点纠治以下问题:“重处罚、轻监管”“只处罚、不整改”,以罚代管;将罚款收入与办案经费挂钩、与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挂钩;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以罚款进行创收,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等。
(七)违规越权执法问题。重点纠治以下问题:未经法定授权、合法委托开展行政执法;超越法定事项、管辖范围执法;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辅助人员等无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开展执法等。
(八)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政执法问题。重点纠治以下问题:在行政许可环节增设条件;违规设定或撤销特许经营权、资质许可;妨碍经营主体平等准入、退出、迁移;对外地经营主体搞“内外有别”的选择性监管执法等。
(九)执法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等其他问题。未落实本部门统一的执法标准,不使用统一格式的执法文书格式,执法程序缺失、执法标准偏差、执法文书不规范。
(十)政绩错位、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执法领域背后的政绩错位、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徇私枉法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线索。
二、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一)电话投诉举报:0793-7962988。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电子邮件投诉举报:请将相关情况发送至电子邮箱:yszffzb@163.com。
(三)信函投诉举报: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至铅山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和执法协调监督股(地址:铅山县河口镇信州东路28号二楼,邮政编码:334500)。
四、几点提示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公告征集范围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二)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投诉举报人应当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投诉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县开展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攻坚决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铅山县司法局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