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改革要求在司法行政系统不折不扣落地,近日,省司法厅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落地落实的实施意见》,聚焦改革任务全流程管理,构建覆盖“承接、分解、推进、督办、评估、销号、总结”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推行项目化、清单化、台账化管理,确保改革任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实施意见》围绕改革任务推进关键环节,重点健全完善六项机制。一是建立任务谋划机制,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并重,既全面承接上级改革任务,又注重鼓励基层培育特色项目;二是健全清单管理机制,实行年度任务清单化、台账化管理,明确责任主体、推进时限和目标,动态更新调整;三是完善日常调度机制,建立“季度调度、半年汇报”制度,各牵头部门定期报送进展,厅改革办汇总分析并通报;四是强化提醒督办机制,创新“提醒单、督办单、约谈单”三级督办体系,对滞后任务预警、限期整改、严肃问责,同步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五是严格销号管理机制,规范“申请-审核-评估-确认”流程,严禁“纸面销号”“虚假销号”,确保改革实效;六是创新宣传推广机制,聚焦改革成果提炼与品牌培育,挖掘基层“微创新”实践,提炼推广经验,培育有影响力的改革品牌。
《实施意见》明确,厅党组承担全面深化改革的主体责任,厅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厅改革办协调推进、压实责任;各任务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需制定细化方案、分解任务到岗到人;配合部门要主动协同、积极对接。同时,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地扛起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责任,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谋划和推进改革,切实把改革成效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