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很害怕工伤维权难,没想到这么快钱到账了!”近日,蒋某某专程送来锦旗,感谢法院帮助其拿到工伤赔付款项。
2024年,蒋某某受雇于吕某某,在原告江西芯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内进行排风管安装作业,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广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随后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蒋某某该次受伤属于工伤。但公司方提出异议,认为该安装工程已外包给案外人吕某某,与蒋某某不存在劳动关系,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工伤认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敏锐地察觉到:双方矛盾的症结并不在法律关系的认定,而在于工伤赔偿迟迟未落实。如果就案判案,不仅无法彻底化解纠纷,还可能增加各方诉累。为此,法官主动联系了实际雇主吕某某,将三方共同纳入调解平台。围绕赔偿项目与金额,法官多次组织沟通,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各方换位思考。经过数轮协调,三方逐渐从对立走向对话,最终就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和解达成后,江西芯某科技有限公司主动撤回起诉。一场可能旷日持久的“官司马拉松”,在法官的推动下,跑出了令人欣慰的“和解加速度”。
工伤纠纷,关乎劳动者切身权益,也关乎企业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在广丰区人民法院,“案结”不是终点,“事了”才是追求。从法庭上的针锋相对,到调解室里的握手言和,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正是司法为民、实质解纷的生动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