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工作,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如下执行悬赏公告:
公告一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邹其德,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住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27号1栋1单元301室,公民身份证号码:360104197011****5X。
徐某华与邹其德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执行案号为(2025)赣1102执2141号,申请执行标的120万元及违约金,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完毕,为使案件顺利执行,现公告查找被执行人邹其德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有被执行人邹其德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请及时与本院李法官联系。联系电话:17779333788,0793-8092556。
凡向本院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给予提供线索人员执行到位金额10%的奖励。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
本悬赏公告有效期:2025年11月11日至2026年11月10日.
公告二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熊科安,男,汉族,1978年12月出生,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人,住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路50号10号楼1单元702室,身份证号码:360121197812****14。
江西某设备有限公司与熊科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执行案号为(2023)赣1102执4098号,申请执行标的444732元及违约金,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完毕,为使案件顺利执行,现公告查找被执行人熊科安的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有被执行人熊科安的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请及时与本院李法官联系。联系电话:17779333788;0793-8092556。
凡协助本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熊科安的,给予提供线索人员500元的奖励;凡向本院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部分或全部执行到位的,给予提供线索人员500的奖励。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
本悬赏公告有效期:2025年11月11日至2026年11月10 日。
公告三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上饶市江旺数控机床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朝阳五路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0314664301X。
崔毅燕,女,汉族,1964年7月出生,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住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东环路187号,公民身份号码:362301196407****23。
苏有江,男,汉族,1958年10月出生,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 ,住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东环路187号,公民身份号码:362301195810****18。
熊某芬与上饶市江旺数控机床制造有限公司、苏有江、崔毅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执行案号为(2024)赣1102执1513号,申请执行标的450万元及利息,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完毕,为使案件顺利执行,现公告查找被执行人苏有江、崔毅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有被执行人苏有江、崔毅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请及时与本院胡法官联系。联系电话:18979319306;0793-8085209。
凡向本院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给予提供线索人员2000的奖励。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
本悬赏公告有效期:2025年11月11日至2026年11月10日。
备注:
1.悬赏金由在先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举报时间以通话记录、邮件记录、邮戳以及执行法院登记记录为准;
2.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线索举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申请执行人的员工,不得领取悬赏金;
3.对于故意或者过失泄露举报人身份等信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