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惠民: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025年11月10日 11:53 编辑:夏宇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2025年9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以下简称《法治宣传教育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进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举措,是总结40年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明确各方面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责任务,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迫切需求。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开展了苏维埃法制建设的艰辛探索,通过创办《红色中华》、开设法律专栏、创作法治题材标语等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极大增强了苏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为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积累了宝贵经验。江西司法行政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聚焦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切实做到学习把握有深度、宣传动员有广度、实施推进有力度,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奋力谱写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江西篇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深刻认识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创新发展。《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颁布,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标志着中国的法治宣传教育事业全面迈入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新纪元。我们要充分认识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揭示了法治宣传教育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法治宣传教育法》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进一步巩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确保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是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社会基础的迫切要求。“我国的全民普法堪称人类法治史上的伟大创举,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期性、基础性工程,肩负着不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营造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良好法治环境,从而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夯实社会基础的重任。1996年,江西省在全国较早制定《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2018年进行了修正。全国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专门的法治宣传教育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具有良好的地方立法基础。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有效填补了法治宣传教育国家立法的空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完善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推动全民守法,从而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重要支撑。

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是总结全民普法40年实践经验、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现实需要。经过持续多年的普法工作,特别是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各地各部门创新探索,大力实施普法责任制、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媒体公益普法等举措做法,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有了显著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法》在总结全民普法40年经验基础上,把一些成熟的经验做法肯定下来,确立为基本法律制度,对于推动全民普法工作长期有效地发挥自身的法律服务功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有利于巩固和提升八个五年普法成果,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供给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法治需求,推动普法工作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取得新成效。同时,江西的法治实践也为国家立法提供了参考,如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法治宣传教育法》将相关做法上升为国家立法,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法治文化相关文物等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二、江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践成效与启示

江西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普法与依法治理相互融合、落实普法责任制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培育打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新提任领导干部学法考法、“红色法治文化看江西”“非遗+普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扩面提质增效等特色品牌,全民法治素养明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江西法治宣传教育的经验做法为国家立法提供了地方实践。

一是加快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江西体系”。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坚持把全民守法普法作为全面依法治省的基础性工程,纳入法治江西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高规格召开全省第十四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综合考核法治建设评分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设立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各部门各行业普遍成立相应的议事协调机构,省市县三级建立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先后出台进一步推进全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扩面提质增效的意见、全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一办法两标准”、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等重要文件。

二是全面打造法治素养提升“江西模式”。按照抓重点、带全面的思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守法普法全过程,在全国率先设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高标准组建由166名省内讲师、4名全国知名法学专家组成的师资库,组织开展法治宣讲1.5万余场次,覆盖500余万干部群众。创新推出“百场公益普法基层行”,五年来,各地共举办主题宣传活动超9000余场次,参与人数超300万人次。抓实“关键少数”学法用法,连续五年举办全省新提任厅级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765位新提任厅级领导干部先后“赶考”,示范带动市县两级组织2258名县处级、13001名科级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创新建立“述、评、议、改、用”全链条述法机制,使领导干部年终述法“晒成绩”“查不足”成为检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成效的“必选项”。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等活动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整合各方面资源,选聘8800余名法治副校长和1000余名法治辅导员,实现全省中小学全覆盖。开展青少年“法律明白人”培养,创新“小小法律明白人”培育行动,助力构建全方位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体系,全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是全力打响法治文化建设“江西品牌”。大力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创产品创作、红色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新性发展“四大工程”,有效形成了规模效应、品牌效应、聚集效应。召开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全省共建成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144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173个、法治文化广场362个,打造综合性法治文化基地363个。其中,瑞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人民委员部旧址、南昌赣江十里法治廉政文化长廊、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先后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持续打造“红色法治文化看江西”特色品牌,大力构建以赣州、吉安、上饶等为重点的区域性红色法治文化集群,发布《江西省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第一批)》,制作红色法治文化旅游线路和自助旅游项目,推出“苏区法制100讲”系列短视频,推动把红色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教育内容。深入挖掘全省著名历史法治人物事迹,依托名人旧居、历史街巷等活动场所,通过“立家训、晒家风、家训挂厅堂”等活动,将自治、法治、德治融入日常管理。连续14年举办“年度法治人物(实践)”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展示各领域推进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果。

四是切实擦亮基层依法治理“江西名片”。大力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聚焦基层依法治理,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不断升级,推动培育工程从农村向社区、园区拓展,向商协会、民营企业、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青少年群体以及宗教活动场所等领域延伸。全省85.17万名“法律明白人”扎根群众身边,为基层治理注入“源头活水”。不断深化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聚焦网络依法治理,举办“全国网络普法行·江西站”“尊宪崇法 e法治网”大型网络普法活动,开设国家网络安全周“江西在行动”等20余个专题专栏,共刊发稿件3000余篇,总阅读量超6600万人次。

五是着力贡献新媒体普法“江西智慧”。锚定新时代广大群众对法治的新需求新期待,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普法产品,实现普法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资源,建设和应用集“报、网、端、微、屏”于一体全媒体普法“生态圈”,形成一次采集、多元生成、分发传播的多触角、全方位传播格局。构建“人工智能+普法”模式,创建“赣法宝”AI普法智能体(数字人),开设“赣法宝”普法直播间,精心制作“赣法宝”系列微视频、微短剧。完善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加大违法典型案件曝光力度,真正使典型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创新打造“公益律师进社区”“百万网民学法律”、全省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法、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地方性法规”学习专栏、宪法“云课堂”等网络普法品牌。其中,五年共举办江西“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200余场,普及法律法规逾100部,参赛人数已突破7000万人次。在国家级5A景区打造“宪法号”“民法典号”悬崖动车普法专列,成为全国首个空中“流动法治课堂”。

三、深入学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

《法治宣传教育法》是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的“利器”。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为契机,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核心要义、基本原则、鲜明特点和主要内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相统一、线上和线下相融合,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点面结合、压茬推进,充分发挥好《法治宣传教育法》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领和带动作用,不断推动江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档升级。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法》学习宣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二条规定,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政治引领。我们将推动全省各地各部门将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作为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全民守法和全民普法的重点任务,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建设,开展《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修订,做好与《法治宣传教育法》衔接。分层分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法》学习宣传贯彻,面向领导干部、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治工作队伍和社会公众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解读。通过开设网上学习专栏、举办专场知识竞赛、策划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文艺作品创作、构建多媒体宣传矩阵、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宣传等方式,全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二是坚持整体推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国家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实行普法责任制。这一制度明确了国家机关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体责任,要求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同步开展普法工作,将执法与普法有机结合。我们将探索制定实施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工作提示单、重点普法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报告书“三单一书”制度,指导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和实施普法责任清单100%覆盖,强化年度普法重点工作和事项跟踪问效、督导落实,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推动各部门扎实开展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实现司法行政与相关部门的高效联动、相互协同。

三是坚持重点突破,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和“未来多数”。《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三章、第四章对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出专门规定。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加强对政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把案件、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的公开课。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完善融合互促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体系,强化学校育人主体责任,发挥家庭育人基础作用,提升社会育人综合实效,实现法治的育人功能。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指导协调作用,推动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以及社会组织的优质法治实践资源有序进入校园,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良好氛围。

四是坚持守正创新,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质增效。《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鼓励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支持运用新平台新技术新产品和无障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天然成分,是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只有创出“新”意,法治宣传教育才会有吸引力、感染力、传播力。注重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地方特色,加大法治元素与城市公共空间的深度融合,实现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的赋能、突破,建设基层法治文化阵地,扩大法治文化覆盖面,建立法治公园、法治大讲堂等独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制定年度媒体公益普法清单,指导督促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网站等媒体利用不同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开设法治专栏专题、刊播法治公益广告、报道法治新闻等,履行公益普法责任。会同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开展“跟着微短剧来学法”作品征集活动,策划、创作、推出一批正能量的法治类题材微短剧,着力打造凸显赣鄱特色的法治文化名片。深化对网络普法的责任主体、内容建设、传播机制等方面的研究,构建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自动生成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微动漫、微动画、微视频等,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有效适应知识和信息的传播规律。

五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评估与监督机制。《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五章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评估与监督机制,包括司法行政部门对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以及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我们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建立完善履职报告评估工作机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推动各地各部门将《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的各项职责落到实处。将《法治宣传教育法》学习宣传和普法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全省法治督察、法治考核重点内容。会同省人大常委会将《法治宣传教育法》实施情况列入检查计划,督促各地各部门正确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全面发展。

  来源:“中国法治在线”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