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赔偿款,了结三桩心事

2025年10月11日 01:28 编辑:夏宇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在法院的帮助下,我终于能够赔偿对方,了结了我的一桩心事。”日前,在铅山县人民法院调解室内,蔡某当庭兑付的赔偿款时感慨道。一场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三角”赔偿纠纷,在法官的调解下圆满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数月前,一场交通事故让邱某、蔡某、胡某陷入“三角关系”。经认定,蔡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胡某负次要责任,邱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邱某将蔡某诉至法院,索赔10万元。而蔡某因赔偿能力有限,又将胡某告上法庭要求分担责任。胡某与邱某是男女朋友关系,胡某担心赔偿款支付给了蔡某,邱某又得不到赔偿。“这就形成了一个‘赔偿三角题’。”承办法官形象地比喻道,“如果就案办案、简单判决,很可能陷入‘执行难’的困境,无法实质性化解纠纷。”

面对这一难题,法官没有简单下判,而是深入剖析案件症结:蔡某有赔偿意愿但能力不足;胡某与邱某愿意抵扣,但又担心赔偿责任差距大,无法获得赔偿。经过多次沟通,法官提出“一揽子”调解方案:胡某应支付给蔡某的赔偿款,直接用于抵扣蔡某应支付向邱某支付的部分,邱某愿意降低总赔偿金额。这一方案既维护了邱某的合法权益,又体谅了蔡某的实际困难,还让胡某依法承担了相应责任,实现了“三赢”。当庭兑付了却“三桩心事”

最令人欣慰的是,蔡某与邱某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时,蔡某对邱某说:“你等我个把小时,我现在就回家借钱去,我马上就把钱付给你。”一个小时后,蔡某就带着钱到法院,当庭兑付了全部赔偿款。握着沉甸甸的赔偿款,胡某与邱某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没想到今天就能拿到赔偿款,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蔡某也如释重负:“这场事故让我吸取了深刻教训,感谢法官的用心调解,也感谢邱某的理解。”

  来源:铅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