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涉疫谣言!上饶3人被处理

2021年08月23日 09:53 编辑:张源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8月16日、18日,上饶警方发布辟谣信息,三名网民传播涉疫谣言被依法处理!

  8月14日下午,横峰县莲荷乡王某(女,34岁)因道听途说在其朋友圈散布“王炸!!!横峰县康某终是确诊病例,并且密切接触者也出现三例!!!”的不实涉疫谣言,被正在进行日常网络巡查的横峰县网安大队民警发现。

  经工作,网安大队民警找到当事人王某,因发现及时,未造成严重后果,王某被批评教育,民警责令其删除该条朋友圈并在朋友圈公开道歉澄清事实。

  2021年8月16日,广信区公安局快速查处两起在社交媒体发布防疫不实信息警情,因未造成严重后果,当事人翁某、杨某分别被给予批评教育,并被责令发布澄清事实的信息。

  8月16日,广信区花厅镇居民翁某将道听途说的关于地区医院有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信息发布在微信群中称“地区医院已经确诊为阳性,只是没有报道出来,到经开区和县里很多地方,一定要小心”。经工作,辖区派出所找到当事人翁某,并对其发布的信息进行核实系谣言,鉴于翁某发布的信息未产生严重后果,公安机关对翁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在不实言论微信发表群澄清事实!

  同日,广信区旭日街道办居民杨某也在其所在微信群内传播涉疫不实信息称“上饶经开已经有一例了”,辖区派出所立即对情况进行调查,并依法对杨某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发布辟谣信息,澄清事实。

  公安机关警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造谣、传谣都是违法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涉嫌犯罪。对有意谎报险情、疫情和警情者,特别是对网上恶意造谣者,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查严处,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呼吁广大民众,对类似网络谣言,都要保持足够警觉,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一切造谣、传谣行为都应给以严厉谴责。

  来源:上饶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