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弱助残解民忧 法律援助暖人心

2021年08月19日 09:57 编辑:张源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近日,玉山县临湖镇横溪社区的一对母子来到临湖司法所咨询儿子汪某飞与其妻子毛某芬离婚诉讼事宜。汪某飞与其妻子毛某芬因婚生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问题产生矛盾,经多方调解无效后在村“两委”人员引导下,汪某飞在其母亲的陪同下来到临湖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

  司法所工作人员经过实地走访后了解到,汪某飞系智力三级残疾,经人介绍与毛某芬相识并结婚,2011年毛某芬诞下一女。因汪某飞智力残疾,婚后双方沟通存在障碍,导致未能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2015年毛某芬丢下丈夫和年幼的女儿离家出走,此后再也没有回家,也未曾向家里寄过抚养费。汪某飞与女儿生活极度困难,靠汪某飞父母接济度日,家庭婚姻名存实亡。

  现毛某芬于2021年4月提起诉讼要求与汪某飞离婚,并提出孩子抚养权归她。由于汪某飞存在智力残疾且没有经济条件聘请专业律师,无法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了帮助残疾人,减轻汪某飞的经济负担,临湖司法所多次就法律援助所需的申报材料与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汪某飞所在村居进行沟通协调,为其材料办理提供帮助。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经审查后认为汪某飞申请事项符合法律规定且家庭经济困难当即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及时指派临湖司法所的法律工作者给予其法律帮助。

  临湖司法所法律工作者在承办该案后向承办法官提出受援人汪某飞虽有残疾,但具备一定劳动能力和照顾女儿的家务能力,且汪某飞与毛某芬的婚生女一直是由汪某飞及其父母带大,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孩子由汪某飞及其父母抚养更为有利。法庭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就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问题达成孩子继续由汪某飞抚养,且由毛某芬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2万元的调解协议。

  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及临湖司法所工作人员特意将女方履行调解协议的2万元孩子抚养费带到汪某飞家中交给汪某飞,此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来源:上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