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鄱阳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民生谋福祉,做到教育整顿与审判执行"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转化为强大的执行力,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涉民生案件集中专项执行行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切实树立人民法院队伍新形象。
近日,鄱阳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高某、陈某、黄某系初中同学,三人合伙挂靠九江市庐山区某建筑工程公司承接九江市某厨卫有限公司土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高某发生意外,经抢救无效死亡,高某妻子祝某在村委会干部的调解下与陈某、黄某达成赔偿协议,由陈某、黄某支付死亡赔偿金70万元,约定当场支付20万元,余款50万元在火化后四个月内付清,后陈某、黄某未按约履行,祝某及其两个未成年子女遂向法院起诉,经审理,法院判决陈某、黄某支付祝某及其两个子女死亡赔偿金50万元,履行期限届满后陈某、黄某仍未支付,祝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经过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办案团队章黎选和王永波立即向被执行人陈某、黄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陈某、黄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根据被执行人与死者之间的关系,王永波采取教育与强制双管齐下,在电话、短信中对其耐心劝导、释法明理,同时向他们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他们的银行账号及微信账户予以冻结,最终陈某、黄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来到法院,当场履行执行案款10万元让祝某过好年,同时向法院提出,他们在九江市某厨卫有限公司有工程款40万元未结清,希望我们法院能去扣划,将工程款用来了结此案。
考虑到该财产线索虽然是由被执行人提供,但若不实就有可能影响此案执行。为了能尽快兑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王法官在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后与同事驱车前往九江市庐山区某建筑工程公司、九江市某厨卫有限公司调查相关情况,经核实,陈某、黄某确实有工程款未结清,本以为可以直接送达裁定书提取案款,可事情没有那么顺利,导致案件执行陷入僵局。该公司反映:陈某、黄某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未开具工程发票,结算金额无法核定,双方意见不一致,公司难以提供资金协助执行,请法院谅解。
执行结案
经过查控,陈某、黄某均没有什么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申请人祝某抚养两个小孩急需这笔案款,并多次打电话向承办人王永波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诉说自己的生活困境。对此,王永波一边耐心安抚申请执行人,一边寻找破解案件僵局的办法。王永波认为被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至关重要,工程款很大程度决定案件的执行结果。于是,仔细查看了发包方公司的调查笔录,并与陈某、黄某进行沟通,耐心劝导双方各自退让一步。经初步核算工程款的数额后,双方同意降低结算金额,达成了共识,最终促使双方以30万元结算全部工程款。办案法官依法提取了30万元工程款,那么余款10万元怎么办?王法官与被执行人讲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经教育,陈某、黄某一次性支付了执行款10万元,此案得以圆满执行完毕。
祝某在领取执行款后,十分感激地说:"谢谢法院,谢谢法官,王法官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执行感悟
涉众民生案件因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申请人往往对执行工作期望值高,法院如果处理不好极易激化矛盾、影响民生安定和社会和谐。作为执行法官必须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投入更多的精力,执行好每一起案件。不因一时的困难而放弃,要迎难而上转变思维寻找有效办法,加大执行力度,尽全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