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确保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提高政治站位,推进专项整治
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将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推进,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印发《关于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制定实施细则,划分时间节点,落实责任领导,明确牵头部门,限定完成时间,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编印《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文件汇编》学习手册,全省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人手一册,并组织测试,确保相关规定人人熟知。通过抖音、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推送“敲黑板了!法院干警这些事不能干”“落实中央‘三个规定’郑重承诺”等资讯,让社会各界了解有关规定,形成支持和维护法院及法官公平公正办案的良好氛围。
抓住关键环节,落实工作要求
科学设计承诺书和记录表,详细记录外部干预、内部过问、司法人员与律师或当事人等交往情况,随案件归档,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把“一时难以判定是否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一律先客观记录”作为一条硬性规定,破解了干警对干预过问界限不清晰的难题。每月对打听过问、转递材料、请托说情等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形成书面分析报告,并严格落实对如实记录报告干警的履职保护,消除干警思想顾虑。研发落实“三个规定”网上填报及监管平台,嵌入办案系统,办案人员必须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才能进行下步操作和结案,有效解决部分单位长期“零记录”问题。
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
设立落实“三个规定”举报箱,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对因督促和监管不力导致职责范围内多次发生不如实记录干预过问案件情况的领导干部,按照问责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不如实登记报告的干警,加大追责力度,倒逼制度落实。将法院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和干预办案情况,以及办案人员记录过问案件情况,纳入干警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考核体系,列入地方党委巡察、司法巡查、审务督察范畴,形成遵规守纪的有力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