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野外火源管理专项治理行动

2020年04月07日 10:23 编辑:张源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关于开展全省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和全省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精神,3月30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全市野外火源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15日在全市开展野外火源管理专项治理行动。

  我市成立全市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地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从源头上降低森林火灾发生风险。

  为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了三个专项治理行动督查小组,各督查组将分片区对各地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不定期督促检查。同时,要求各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能作用,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加强指导,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强化信息报送,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