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创业、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共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江西高院出台《关于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20条工作举措,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探索新机制促进劳动争议诉源治理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强化大局意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肩负起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时代使命。坚持“依法”,在法治轨道上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注重“精准”,找准立足点和切入点,坚持调解优先,推动多元纠纷化解和诉源治理;强调“结合”,把服务“六稳”“六保”同保障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助力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结合起来。
《意见》明确,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争议案件,全省各级法院要妥善审理,引导企业和劳动者共担责任共渡难关。做好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鼓励和引导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工会调解、劳动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探索建立与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及工会等沟通协调机制,促进劳动争议的诉源治理。
积极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依法保障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特定群体平等就业权,为推动落实一线就业、自主创业、返乡创业等优惠政策提供良好司法环境。
妥善审理涉省内国有企业、中央在赣企业和我省特色优势产业企业的劳动争议,运用司法手段保障重点企业行业用工。依法审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电商在担保贷款中产生的纠纷,严厉打击不法分子披着合法公司外衣进行的网络传销、非法集资、“套路贷”、诈骗等行为,防范化解劳动者就业求职中的风险。
依法保护“头顶”“脚底”“舌尖”安全
《意见》指出,各级法院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严惩医闹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妨害常态化疫情防控犯罪行为,妥善审理医患矛盾纠纷,推动健全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加强生物安全、网络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新型犯罪问题研判应对。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和治理作用,积极适用离婚冷静期、人身保护令等制度,全力维护家庭和谐幸福。依法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涉窨井盖、食药环等案件,保护人民群众“头顶”“脚底”“舌尖”安全。对疫情影响当事人行使诉权的,依法采取中止诉讼时效或者顺延诉讼期间等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申请免交、减交或者缓交诉讼费用的,加大救助措施力度,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各级法院要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依法严惩脱贫攻坚领域渎职、贪污挪用扶贫资金、涉农骗补骗保、农资造假等犯罪。积极支持扶贫产业项目复工复产,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审理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各类案件,大力支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和修复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地域管辖和流域管辖相结合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加强“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生态司法保护,着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环资审判“江西模式”,助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推行“院政企”联络制实施精准法律帮扶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共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权和财产权,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和违法犯罪所得。建立健全“院政企”三方联络机制,完善法院领导、干警挂点联系企业机制,实施精准法律帮扶。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陷入困境的涉诉企业,灵活采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发挥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各级法院要着力为保基层运转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防范重大风险。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助力南昌区域性金融中心、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快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调解、庭审、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