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全面提升城市面貌及城市品质,给广大市民营造更干净整齐、畅通舒适的人居环境,确保我市“双创”工作取得圆满成功,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请广大市民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双创”工作。让我们共同携手,人人参与“双创”、支持“双创”,谋“双创”之策,想“双创”之法,干“双创”之事,认真履行每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以文明市民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车窗抛物、不乱停乱放;不粗言秽语、不破坏绿化;自觉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车辆、行人各行其道,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服从交警指挥,保障交通顺畅。从我做起,争当城市环境的保洁员和监督员。积极监督举报脏、乱、差等不文明现象,为维护美好、整洁的城市卫生环境和管理秩序积极努力。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应当进一步发挥“头雁效应”,树立公职人员的文明健康形象,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为共同维护城市文明卫生尽心出力;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执行落实各项措施要求,自觉服从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共同维护城市公共秩序;严格要求自己遵章守法,远离不作为和违规违法行为,以文明的形象、务实的作风、良好的素质、共同为城市“双创”工作添砖加瓦。
“双创”为了人民,“双创”依靠人民。让我们团结一心,齐抓共管,用我们的热情和努力,用我们的辛勤和汗水,把我们的家园装扮得更加靓丽,为建设“大美上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〇二〇年五月
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一、机动车:
1.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罚款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营运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违法记分达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3.在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记6分,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罚款500元记6分,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记12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5.使用伪造、变造的摩托车号牌的。收缴号牌,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扣留驾驶证
6. 使用伪造、变造的摩托车以外非营运机动车号牌的。收缴号牌,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扣留驾驶证
7.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记2分
驾驶三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0元
8.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150元,记3分
9.机动车违反限制通行、禁止通行规定的。罚款200元,记3分
10.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罚款100元
11.机动车驾驶人向车窗外抛洒物品的。罚款20元
12.在禁止停放机动车的道路或者禁止临时停车的路段停车,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的。罚款150元,可拖移机动车
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罚款150元,可拖移机动车
二、非机动车:
1.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罚款30元
2.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50元
3.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50元
4.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罚款30元
5.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罚款20元
6.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罚款10元
7.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罚款50元
三、行人:
1.行人违反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罚款20元
2.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罚款50元
3.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罚款10元
4.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罚款50元
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〇二〇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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