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日,上饶市广信区皂头镇“E呼即办”综合指挥站接到110即办工单,获悉皂头镇傅家村村民余某反映其前男友吴某携家人前往家中滋事,请求相关部门介入处理。接报后,“E呼即办”处置员迅速响应,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经现场核实,余某与吴某于2023年农历正月十六订立婚约,订婚期间吴某为余某支付彩礼及购置金器等财物,累计金额达21万余元。后因双方感情破裂,婚约关系终止,吴某提出由余某返还礼金等费用共计10万元,双方就返还金额无法达成一致,进而引发纠纷。
为妥善化解此次矛盾,11月3日,皂头镇启动多部门协同处置机制,皂头司法所、皂头派出所与“E呼即办”处置员组成专项调解小组,从法律与情理双重维度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首先向双方清晰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彩礼返还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法律依据,引导双方树立法治观念。同时,结合邻里关系维护、家族声誉影响等实际情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劝说双方以平和态度协商,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
经过多轮细致沟通与调解,双方态度逐步缓和,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余某同意向吴某退还8万元,吴某对该结果表示认可。双方现场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